荆州消费陷阱之建材:劣质钢筋断裂起纠纷
2022-07-06 来源:饰装装修资讯网
荆州消费陷阱之建材:劣质钢筋断裂起纠纷
劣质钢筋断裂工商消委快速调处赔偿
6月22日,松滋市工商局、消委快速调解一起建材消费纠纷,成功帮助消费者马某更换了商品并获得了4000元的赔偿金,并依法对经营者林某进行了查处。
6月22日上午,一位五十多岁的农民风尘仆仆地赶到松滋金松工商所,焦急地请工商部门、消委帮他主持公道,说他购买的准备回家修砌鱼池的钢筋全部是劣质钢筋,工作人员在耐心的倾听中得知了事情原委。
该农民是老城镇木马口村渔民马某,家里的3亩渔池因近日下大雨冲得不够坚固了,为赶快修砌好渔池以免鱼儿受损,他于6月18日在新江口镇陶瓷大楼下的一家钢材经营店购买了4吨钢筋,每吨5050元共计20200元,准备修砌加固渔池,刚刚和着水泥砌上就断裂了,眼瞅着满渔池活蹦乱跳的鱼即将不保,他立即跑到购买地点找经营者林某理论,要求更换钢材,经营者却推诿责任,让他上荆州找批发商,于是他想到找工商部门、消委维权。
考虑到事情紧急,该所所长、消委会长十分重视火速带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核实情况后,要求经营者迅速更换钢筋,经营者林某却坚持不换,说要去荆州找批发商,工作人员详细讲解关于九大类商品重点监测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教育纠导,并严厉地告诫他,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在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前马上按消费者的要求更换,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经过半个小时的快速调解经营者林某最终答应更换并当场支付了4000元的赔偿金。
在获赔后,马某感激地说:“谢谢你们这么热心这么快速地帮我调解,有了这笔赔偿款和换回的钢材,我家渔池的鱼就有救了。”
随后,该工商所随即将这批劣质钢材送检,检验结果显示曲强度、内径不符合规范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目前已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立案严查。
经销商擅自更换瓷砖消委快速调处赔偿
7月20日,江陵县消委根据消费者的电话投诉,迅速行动,一小时内成功调解一起建材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获得赔偿1500元。
7月20日上午10:40,江陵县消委接消费者电话投诉:称其在城区某商店所购瓷砖被经销商“掉包”,消费者找经销商理论并要求退货索赔,可经销商百般狡辩态度恶劣,希望消委到现场处理。
接到投诉后,江陵县消委迅速指派两名同志于10:55左右赶到事发现场,通过分别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了事件的基本情况:消费者陈某于2011年7月1日在江陵县郝穴镇阳光建材经销处订购“博”牌(产品编号34034)卫生间瓷砖267块,付货款881元。7月5日,经销商因“博”牌卫生间瓷砖货源不足,未经过消费者同意,擅自将消费者订购的“博”牌(产品编号34034)瓷砖换成颜色、质地和价格相近的“圣帝亚”牌(产品编号6202)瓷砖,消费者施工完毕后才发现此砖非彼砖。现消费者要求经销商撤除“圣帝亚”牌瓷砖并砌好“博”牌瓷砖。
对于消费者的要求,经销商认为自己所售出的“圣帝亚”牌瓷砖属于正规厂家产品,有合格证明,不是假冒伪劣产品,而且颜色、质地和价格与“博”牌相近。之所以调换,是因为“博”牌货源不足,如果只销售一部分给消费者,这样消费者会出现在同一房间砌两种瓷砖的可能。在明白事情原委和消费诉求争议后,工作人员明确告诉经销商,消费者订购“博”牌瓷砖并支付了货款,经销商收取了该品牌瓷砖的货款,就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在未征求并得到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瓷砖品牌,即改变合同标的的行为,是一种合同违约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由此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在法与理的面前,经销商转变了观点,愿意承担责任,但提出鉴于所售“圣帝亚”牌瓷砖属于正规厂家产品,消费者能否不予撤除。工作人员当场主持调解,11:50许,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消费者不予撤除“圣帝亚”牌瓷砖,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1500元损失。http://www.51zsjc.com/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