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中途加价 气得业主要卖新房
2022-07-06 来源:饰装装修资讯网
装修公司中途加价 气得业主要卖新房
从深圳来珠海定居的业主邱先生,在新房装修期间不断落入装修公司的“陷阱”,被迫提出中止装修合同,经香洲工商分局朝阳工商所调解无效,目前,双方只能到市劳动局接受劳动仲裁,还有可能通过法院判决。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装修多陷阱,业主要当心。
昨日,记者在朝阳工商所见到了正在接受消费纠纷调解的邱先生和装修公司的代表,在调解中,双方各执一词,在提前解除装修合同的问题上,条件无法达成一致,调解被迫中止,双方只能到市劳动局接受劳动仲裁,如果仍然不能解决,只有通过法院判决。
半个月后,装修公司要求加钱
记者在调解现场了解到,邱先生在深圳工作,觉得珠海的生活环境更好,于2007年9月,在华南名宇购买了一套住房,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没有时间装修。2008年10月,通过多家装修公司的报价对比,选择了珠海的一家装修公司,并签订了装修合同,价格为4.3万元,装修期限为45天。合同订立后,邱先生付了30%的款项。半个月后,邱先生从深圳到珠海,发现工程进度很慢,装修公司提出4.3万元会亏本,要求加钱。经过协商,双方订立了延续合同,价格预计为5万元,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邱先生又付了一笔款,与之前的合计3万元。
去年12月,邱先生再次来到珠海,发现施工队又停工了,卫生间仍处于毛坯状态,木工活只进行了一半,新做的门也是个半成品。施工队讲,按合同规定,已完成了90%的工程量,要继续开工必须把余款付清。
邱先生认为,按目前的状况,只是完成了70%的工程量,总是付款,有一种受骗的感觉,而且装修进度太慢。双方在完工程度方面产生了争执,由于达不成协议,双方都同意提前解除装修合同。但价钱谈不拢,邱先生认为3万元已足够,装修公司认为最少需要4.8万元。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的条件依然相差甚远,无法达成协议,调解被迫中止,只能到市劳动局接受劳动仲裁。由于装修引起了纠纷,邱先生的新房无法找到另一家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没办法,我只能把房子卖出去”,邱先生伤心地说。
装修投诉率最高
香洲区消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区消委会共接受30多宗关于房屋装修的投诉,从中可以看出,业主轻易出钱、装修公司起初报价较低,在装修过程中逐渐加价,业主被迫落入装修公司的陷阱,是投诉率最高的。委托装修公司购买的材料以次充好、装修质量达不到要求,也是投诉比较普遍的。
消委会提醒市民注意,春节临近,许多业主抓紧装修,急于搬进新居。在装修前,业主要做好装修预算,不要轻易出钱,材料最好自己购买,要多方对比材料的价格,有条件的,可以请过程造价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到心中有数。同时,对装修合同要“咬文嚼字”,仔细推敲,不要随便签订装修合同。在施工中,最好本人或安排人进行监工,避免落入装修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