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到一半多收6000元 业主拒绝后撤离
2022-07-06 来源:饰装装修资讯网
装修到一半多收6000元 业主拒绝后撤离
市民刘小姐投诉,她与顺德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由她出3.6万元工钱和主要建材,公司负责出工和辅料,装修她在江北一套90平方米的新房。现在在一笔结算单上就“超出金额”出现了较大分歧,因装修公司将衣柜做大了3平方米,要多收6000元,她又不愿加价,刘小姐家也因此停工。
业主:拖工期要加钱
今年,刘小姐与顺德装饰公司签署了装修合同,合同不仅规定了开竣工的日期,并且就刘小姐装修费用的支付依次规定了时间点,首款支付四成,木工进场支付四成,尾款为两成。刘小姐气愤地说,双方的纠纷就出现在尾款结算单上。如今虽然已支付了八成的装修款,总额已近3万元,但由于工程依然还没有完工,她位于江北的房子里一片狼藉。
除了在价格问题上出现纠纷外,刘小姐还就装修问题向金陵晚报记者表示无奈。她说,因担心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现象,她就又请了一家监理公司帮忙找“毛病”。监理方查后发现,存在贴砖不平整、吊顶没刷防火漆、卫生间没做防水底漆等一些问题,并出具了“整改意见书”,但装修公司并未理会。
装修出现这类小问题,虽然令人头疼,但终究是可以解决的,但现在又冒出这笔6000元的“差价”。原来,根据合同所示,最后一笔装修尾款应支付7200元,但刘小姐在这周收到顺德装饰提供的结算单时发现,实收款项多了近一倍,达到13200元。造成实收款项涨价的“大头”是“家具补差”,为6000元。
刘小姐说,虽然多次跟项目经理沟通,但至今只知道这6000元补的是衣柜差价,而具体包含什么内容,收费方式是什么一概不知。她怀疑是项目经理私自加价。但负责刘小姐家装修的项目经理却坚称,增加的3平方米衣柜事先已经跟刘小姐在电话中确认过了。因为不愿多出这笔尾款,装修队已经搬离刘小姐房屋,装修工程因此中断。
装饰公司接受协调
顺德装饰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在接受金陵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产生纠纷的关键在于“增加项目及费用是否先跟业主确认过”。
陈先生补充,工程中,但凡涉及装修增减项目,负责的项目经理都会按照公司流程,开具结算单,让业主确认签字。面对刘小姐“3平方米的衣柜需要6000元”的质疑,陈先生没有正面出具价格结算单,而是解释,具体价格是多方价格综合得出,包括选用的板材、内部配件的价格、人工费等。
针对刘小姐反映的装修瑕疵,陈先生承诺,只要业主拨打公司电话要求饰后服务,公司会及时派人上门处理。
经金陵晚报记者协调,装修公司按整改意见书全面整改,多做的衣柜不再加工钱,作为装修公司对业主的补偿。业主刘小姐按合同先支付7200元的工程尾款,装修公司即刻返工,并将房屋打扫干净。对此,刘小姐表示接受。
律师观点:
补差价要看合同明细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胡志丹律师认为,“家具补差”多出来的6000元,业主是否该出要看合同明细。
一般情况下,家装公司应该依照合同约定及业主要求进行装修,即需要认真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对家装合同进行更改,否则,视为违约。胡志丹律师认为,对于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部分,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所以,如果在装潢合同中,明确所填费用是整个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即使有增加也在该费用额度内,那么业主就没必要出这笔钱;反之,如果合同明细比较模糊,装修过程中还有诸如项目增减单、主材确认单等要业主确认,那业主就有义务在确认后付清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