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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老房修补装修服务费嘉兴人注意本月底公

2025-05-21 来源:饰装装修资讯网

2018-12-12 06:10 | 嘉兴日报微信公众号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12月30日起,嘉兴将会调整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象为嘉兴市市级公立医院,嘉兴市范围内(海宁、桐乡市除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可参照执行。

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

1、下调71项检验项目价格,平均下调幅度10.41%。(见附表4)

2、下调13项大型检查及彩超常规检查项目价格,平均下调幅度8.4%(见附表4)。

3、卫生材料加成全部取消。其中胶片加成费和数字影像服务费均不再收取,患者可以不限次数地浏览数字影像,通过授权分享及下载数字影像。医疗机构提供数字影像的服务期为:门诊患者15年,住院患者30年。医疗机构提供给患者的物理介质的胶片、数字影像,实行自愿原则,由患者主动申请、自由选择,患者未选择时,默认为不需要胶片、数字影像。

提高价格标准的项目

1、住院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在现行基础上上调10元/床日。

2、病理及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病理检查70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收费196项至浙江省现行收费标准,平均调整幅度为30.13%和26.49%(见附表1、附表2)。

3、48项康复类收费在嘉兴市现行标准上平均上调34.98%。儿童医疗服务项目按调整后价格相应加收30%。

新增项目18项

根据浙价医[2018]114号文件通知,新增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18项。

具体为:1、新增“驾驶员体检费”项目,项目编码:11050000101,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在新标准未制定前暂按原标准即初学驾驶员每人次30元;其他驾驶员每人次15元执行。2、根据我省临床医学发展实际情况,新增“粪便钙卫蛋白检测”等17项检验项目(见附表5);试行价格由公立医疗机构制定,试行期限2年。

医疗机构制定的试行价格,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门户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如有价格调整,应当保留原价格标准,并告知新价格标准执行日期,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记者从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了解到,经对嘉兴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妇保院、中医院等公立医院测算,降低和上调的金额均在4500万左右。

(原标题《本月底,嘉兴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编辑张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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