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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被“杀熟” 房主吞苦果

2022-07-06 来源:饰装装修资讯网

装修被“杀熟” 房主吞苦果

买了新房子,里里外外装修一番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目前家装市场中的一些装修公司水平良莠不齐,导致装修中大大小小的问题层出不穷,让人头疼不已。装修出现问题时该如何维权,您做好准备了吗?

装修找亲戚 “杀熟”没商量

2005年,房山区窦店镇祁女士一家用毕生积蓄在良乡南关嘉瑞通小区购买了一套两居室的住房。由于祁女士和自己的爱人王先生都已退休,独生女在一家小型私企工作,月收入很不稳定,再加上每月的房贷压力,祁女士一家在随后的装修中选择了自己亲侄子开的装修公司,本以为选择自家人装修可以既省钱又放心,谁成想却由此引来了无休止的麻烦。

祁女士侄子开的这家装修公司没有任何资质,而且在装修过程中也是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敷衍了事,结果还没开始入住,就出现了房屋漏水、墙皮大面积脱落等问题。祁女士就此事多次与自己的侄子沟通,但其侄子每次都找各种理由不予以修复或重做。碍于情面,祁女士并没有选择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是继续耐心地与自己的侄子交涉。最终祁女士的侄子禁不住亲友们的劝说,对房屋进行了象征性的维修,可房子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当祁女士再次找到自己的侄子时,其侄子不耐烦地表示:“你就那么点儿钱,能装成这样就不错了。”

新房伤透心 遗憾离人世

这场拉锯战一直从购房的2005年持续到了2009年,在此期间,新房一直无法使用,祁女士一家只好蜗居在老家不足15平方米的小平房中,更让祁女士感到窝心的是,他们还得照常为新房交纳每年大约3000元左右的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祁女士的爱人王先生终因抑郁成疾,于2009年3月病故,对于这个本来就多灾多难的家庭而言不啻于雪上加霜。祁女士告诉记者,王先生临终前的唯一心愿就是能到新房中住上几天,因为自从他和祁女士成家以来,工作曾几度调动,家也搬了不少次,但是从来住的都是“鸽子窝”,没住过舒适宽敞明亮的大房子。女儿出生后,搬进大房子的愿望更加强烈。面对新房却无法入住,王先生就带着这个深深的遗憾离开了自己的爱人和女儿。

面对高额的房贷和给爱人治病欠下的债务,2009年11月,祁女士最终还是把这套让他们一家伤透了心的新房变卖了,用卖房的钱还清了房贷和欠下的债务,并用剩余的钱在老家买了一套便宜的住房,用祁女士的话说:“毕竟女儿已经28岁了,该给她一个不再漂泊的家了。”

装修现纠纷 维权要及时

祁女士的遭遇让人同情,更引人深思。那么在装修过程中,如果出现了纠纷,消费者该如何处理呢?消费者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和装修公司交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要分清责任。出现问题,消费者首先要分清到底是自己提供的材料的质量问题还是装修公司的问题。如果包工包料,而且已经协商清楚材料的质量、规格等问题,只是因为装修公司的装修质量引起的,那责任就在装修公司方面。

如果确定了责任方是装修公司,则可以通过以下几条途径维权:一是直接与装修公司联系。装修还没有最后完工或者完工不久的话,消费者可以直接与装修公司联系,比如,当时负责的施工队长、监理等人。完工了的话,也可直接找装修公司售后服务部,一般问题这里可以负责解决。

二是找消协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和谈,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

三是与有关法律部门联系。在投诉和各方调解工作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最后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当然装修公司也有同样的权利。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民法》的规定,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是2年,同时,在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的规定中也明确了事发超过2年的投诉无法受理。因此,消费者在向经营者主张权利或者向消协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注意时效问题,避免像祁女士一样,由于没有及时维权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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